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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過於喧囂的孤獨 Too Loud a Solitude
漢嘉說了,為什麼他要在每個用壓力機打出的廢紙包裡,放進一本書。
因為他自己是一個打成的包,三十五年來,一噸接著一噸壓實了的思想放進他的腦袋裡去,一個接一個密密實實的,慢慢滲進全身周天運行,在血液裡燃燒沸騰著。
所以儘管他獨自一人在深深的地下室工作,渾身盡是酒臭與汗垢,他不以為意。
然而這思想雖是人們歡樂的所在,同時又是痛苦的來源。
一個人愈能識明世界,了解自己,就益發清楚天道的不仁慈。
人們試著與這世間妥協,克制感情以求得存活,卻只發現,這世界無意同人們妥協。
這過於喧囂的孤獨就像是一隅不斷向內聚合的天穹,在世界的流放之處壓縮再壓縮,待觸到臨界點時,無聲迸發。
相較漢嘉年輕時的戀人曼倩卡,少時拙笨害羞,長大後卻對以肉體換取物質不以為意。吉普賽人在赫拉巴爾筆下成了樂天的勞動人,單純快樂,漢嘉這輩子的最愛就是一個吉普賽小姑娘。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非普通讀者 The Uncommon Reader
戴著絲白手套的右手舉在空中,停在素色簪花帽子旁邊剛剛好二十公分的距離,輕輕向兩旁夾道歡迎的群眾搖動手掌,臉上掛著和藹可親的笑,她,是英國女王。結束一天繁忙的行程,回到尊榮氣派的白金漢宮,夫婿公爵對她說,噢不!是對她喊著:「老妹子,我的熱水袋放哪啦?」
看著電視畫面裡永遠舉止優雅的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播報員的旁白總不出「英國傳統的象徵」、「深受民眾愛戴」幾句。我們好奇地打量她,一個很有氣質的老太太,揣測著黛安娜的死亡車禍、查爾斯的再婚、幾個王室年輕成員行為放蕩不羈等等,對她有什麼影響?然後我們懷疑她是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沒有政治實權,卻仍肩負全英國子民表率的使命,就連上選秀節目的老老小小都異口同聲地說,能在女王面前演出是莫大光榮。在她一貫的微笑底下,都想些什麼?私底下的她是什麼樣子的?
亞倫‧班奈(Alan Bennett)突發奇想,如果女王重新發現閱讀的樂趣會怎樣?在交給女王這項工作之前,我們似乎應該來看看普通讀者都做些什麼。小小讀者常常會對特定一本書著迷,抱上床一看再看。再大一點可能會只看某一類型的書,或者什麼都看,慢慢發展出或發現個人的口味。一陣子後,發現以前看不懂的書現在看懂了,以前不愛的書現在愛了。我們會寫書評,記筆記,蒐集心愛作家的任何作品。閱讀給我們什麼事都會發生的想像,卡爾維諾在《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不也寫到,讀者他與讀者她因為在書店買同一本書相遇相識的可能?我們固定時間參加讀書會,或是每天穿梭在各個部落格間,急於互相留下心得;也可以報名出版社試讀活動,付出些許時間與心力,換得免費新書與成就感。
試想如果女王愛上閱讀,會不會經歷與我們同樣的心境?變成書迷的她又可能做出哪些普通人做不到的瘋狂舉動?身為女王總有些特權吧,像是召見心儀作家進宮,看看這些被讀者高舉的傢伙是怎樣三頭六臂。班奈讓我們與女王一起經歷這場冒險,同時回味自己在每個閱讀時期的模樣。
這是本對讀者心態有深入觀察又詼諧的小說,不知道出版社有沒有送一本給女王過目?
讀書心得:非普通讀者(Uncommon Reader)旭日之丘
且聽咱說書的來上一段──《非普通讀者》小云的隨便亂記
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
銷售女王的鑽石戀愛學 You Lost Him at Hello: A Saleswoman's Secrets to Closing the Deal with Any Guy You Want
胡亂翻了翻書頁,就預感會有個輕鬆愉快的讀書經驗。有一瞬間想到《把妹達人》,不過謎男的「搭訕For Dummies」已經像是極端的厚黑學講座,這本獵人與獵物角色完全倒置的呢?於是就想,不如找些段落唸出聲來給PINK FLY聽聽,她笑著說當然好,不過已經結婚的人還需要看嗎。我說就聽聽嘛,看有什麼好玩的。所以我翻到第一頁開始唸,配上聲調加油添醋,然後發現幾乎每一段都很有意思,而她則被書中所舉各種女生是怎樣搞砸愛情機會的失敗例子,逗得東倒西歪,開心的咧。
真命天子?Mr.Right?長久以來不分男女,都喜歡幻想驀然回首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白馬王子會前來把我從平凡無趣的生活中拯救出來,然而這樣的迷思,讓人總是抱怨「你(妳)怎麼不懂我的心,你應該是我肚子裡的蛔蟲啊!」當事情不盡如人意時,永遠是最後一個才想到問題可能出在自己身上。
《銷售女王的鑽石戀愛學》想教的不是如何認定什麼人才是白馬王子,也並非要來破除真命天子迷思,而是當一名騎士翩然來到時,怎樣才不會一開始就把他嚇跑?而在雙方已經互相了解,覺得「就是他了」的時候,用幾號韁繩才好套得他死心蹋地?潔絲.麥肯(Jess McCann)想告訴妳的不是用推銷耍花招,而是計劃。
其中我最認同的是,面對心儀的對象要抱持平常心,飢渴,NO!不動聲色,YES!在愛慕的人面前,往往就變得不是自己,患得患失,別人也很難看到你的優點。就算這段感情行不通又如何?生命不會因此就跌落谷底。
其實,我相信書裡所列每個渴望擁有成功關係而不得的女人,她們心裡的顧忌、刻板印象、疑惑、忐忑並非獨有,男人在面對心儀對象的時候,也是抱著同樣想法。書裡的各種心理建設與實際行動建議,在我看來對男生一樣有效(穿桃紅色的運動服來吸引異性眼光除外)。
進一步來說,如果一個女生已經運用了SEE元素(微笑、眼神接觸、活力)來吸引你,男生們,怎可還遲疑著拘束腳步呢?再往回推,如果一個女生沒有顯露出這些訊號,男生依然可以大方地上前攀談,說不定正符合期待(笑)?或許用說的比較快,真的要行動時沒這麼容易,不過知道有些女生是很願意跟你交朋友只是害羞,也會增加男生革命十次總有一次成功的信心吧。
看完整本書,我的疑問只有一個:愛狄森(作者的朋友),妳的戀情到底成功了沒啊~
試讀採用
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水墨十講哲學觀畫 The Aesthetics in Ink Painting
水墨山水之來由?又如何成為中國繪畫特有表達?史作檉以考古趣味為研究濫觴,說明彩陶進展黑陶之演化,與繪畫上雖有彩色多元題材仍總不離單色水墨山水,有同一內涵,即一統合性的、特有的自然觀「天」。「天」之形成,消去了原始多神教,亦使一神論滅跡,中國人成為文明唯一不愛好神秘的自然主義者。關於此點,私與PINKFLY討論後,咸認應該加入「曾出現」字眼且限縮在文人雅士之流始恰當。
「山水何指?」窮究答案,史氏認為需具備力量與結構,而真足以同時體現二者,將宇宙自然藉一物表達,唯有巨石。因此「水墨三款」山(范寬、關仝)、水(夏珪、馬遠)、樹(李成、倪瓚)以山獨尊,取其「莊嚴而肅穆之沉默的美學之情」。水之不能超越山,在其本質變動,做為時間象徵描繪困難曖昧,不能滿足人性尋求穩定之要求,山水之別,猶如理念與情調之別。樹的加入,則使山水樹呈現平和安祥的均衡,具幽雅人文性質。
談構圖,舉四不「不廢、不斷、不死、不亂」。不廢指天空不論留白與否,不能讓其高度淪落到與地上空氣一般鬆散。不斷指直軸被橫切斷裂,造成此情形者多為橫向發展之描寫,如水。背後以「天人地」三元論支撐,人並非指畫中隱者,反而是山是樹,投射人的內心,得以連接天地;不死指某部份未能與整體契合,成為累贅死物。不亂指個別部份或整體走勢不能帶給觀者不安定感。私以為如將以上觀念用於攝影,或也可自成一格,唯仍需觀察思考,不可當作唯一指引。
在大加推崇巨石及天人地之觀點後,史氏補述彩色、橫向風格者,將之取名「魅力一族」,並謂實際上此等情感與美學性高的存在是中國繪畫的普遍性精神,與之分庭抗禮的巨石才是特例。
以「止」表「不止」:「止」是中國繪畫特有的含蓄的靜止感,呈現藝術家視覺深處所見的寧靜,即空間。「不止」則是畫面意欲暗示背後的自然力量,即時間。若以攝影為媒介,則可能是固定隔一段時間拍攝主題數次,可能是一小時一次,一天一次,甚或一季一次,藉以顯示時間流動對事物的作用。水墨山水,是將自然給予的感動試圖用風景描摹出來,此風景成為一象徵符號,用以帶出人對自然精神的內化,呼喚出觀者已存的心靈自然。
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雪豹進化前的迷踪領悟
「凡兼具美麗和能醫治這兩種特性的生物,除了身手敏捷,還得行蹤不定,才能在殺機重重的環境裡活下來。」
前幾週去看世界新聞攝影展,裡面有一幀米國人Steve Winter拍的雪豹照片。
雪豹是珍貴的高山動物,山裡有牠們,才表示生態系是完整的。
牠們毛皮美麗,牠們肉及骨被傳說能醫病,牠們身手矯健。但是,牠們有個致命的特點─行蹤路線固定。所以牠們無法避免被找到及被獵殺的命運。
所以,還不想這麼早殉道的我牢牢地記住了我的領悟,那就是「凡兼具美麗和能醫治這兩種特性的生物,除了身手敏捷,還得行蹤不定,才能在殺機重重的環境裡活下來。」
當我在展覽裡看到那幀雪豹,有種自戀冒出來,覺得自己像雪豹耶!真是美得個冒泡兒!
而今天,我忽然又想到那幀雪豹,稍微理解了我為什麼老是被人相中,因為我對他們而言,美麗又有療效,既可以披在身上拿來向外人展示炫耀,又可以拿來吃進肚裡醫他們欠安的貴體,他們何必在乎什麼道德或倫理界線?會高舉道德或倫理界線的人,又怎麼會以獵人之姿出現在雪豹身邊?我跟他們的關係,正是他們向我予取予求的好路子,而我對他們的倫理思想,是我說服自己向他們付出心力的藉口。
外觀上,他們拿到他們想要的,一切就這麼成了,而我卻在付出心力之餘氣得上演公元2009版的宇宙大爆炸,大爆炸背後的邏輯推衍曲線,根本就是一個怪!
還是好好去找秘笈來練迷踪大法吧!
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頭痛記
你可見過堆高機?它有橘色的身子,車底伸出兩隻又長又扁的大牙。我上禮拜四的頭痛就像是後腦杓被那兩隻大扁牙給入侵似的痛法兒。痛得人的忍受力全被耗盡,只想找診所看看怎麼回事。
我想針灸,去了老公辦公室附近的那間中醫診所,診所生意好,我從二點多,等到五點,還好我手上又是師父給的《幸福的歷史》,又是烏干達牧師的講道集,半點不寂寞。還記得那個女醫生看著我怯生生伸出來的舌頭,大叫,「妳水喝太少了」,我離開前,說,「妳就多喝水多運動多休息,就可以了」。她來幫躺著的我針灸時,一直安撫我,「沒什麼沒什麼,妳就是氣不順」,接著用手在我腿側撫了一撫,說「像這樣子順一順就好了」。我頭痛,肩頸痛,她看看我披垂的長頭髮,決定不針肩膀也不針頸子,在我左右手前臂及左右小腿腳踝的外側針了幾針,才下針一會兒,居然大鋼牙就從我後腦杓撤退了,你可以想像我是又滿意又驚訝又好笑的表情,滿意我身體沒事,驚訝是因為從來沒想過原來我的痛可以用這樣輕鬆的態度去面對,好笑當然是因為她這麼一派雲淡風清的幽默。
氣不順?嘿!可真說中了我的心事,確實好像就這麼回事兒。不過沒關係,咱們的信仰,是專門順氣的信仰,很好找對應的記載來解決問題,看看聖經裡,新約有平息風浪,舊約一開頭又是神向人吹氣讓人活起來,投入地多看兩遍,氣再怎麼不順也撐不久吧!
今天繼續讀《幸福的歷史》讀到約翰是沈思的最高成就者,他的象徵是老鷹,再回想起六月中傳道人為我醫治釋放禱告的末了,是用兩隻鷹在高空飛翔作結的。我與鷹與約翰,這之間...口圭塞,也未免太酷了吧!
大海 The Sea
開頭第一句就讓我心驚,「那些神走了」似乎在宣告現實世界的規則在這不適用,隨後第一段以「從我墳上走了過去」結束,愈發讓人摸不著頭腦。接著,視野從蒼涼不祥的海面被帶至葛雷斯一家來的那年,細節的精心描繪讓人已經把時鐘發條轉回,潛心觀看屬於敘事者的慘綠韶光,卻突然又說剛剛葛雷斯家開車通過的那座橋樣貌一如從前但人事全非,讓故事在現時與幽幽如戴上泛黃濾鏡的回憶間擺盪。
當死神變成介入麥克斯婚姻的第三者,他獲得啟示,必須回溯多年前遇到葛雷斯全家人之時,那一刻讓他的人生從此改變,然而約翰.班維爾(Banville, John)接著寫下「在人生這麼多機遇當中,又有哪一次我們的人生不是徹徹底底的改變」,好似隱約懷疑這段追尋是枉然,抑或終究是麥克斯的想像偏執,因為「真實的往事,並不如我們自詡的那麼重要」。
歷經十二個月的折磨,在那天,妻子抓著他的手闔上了眼睛,這樣的離去毫無道理。麥克斯碎裂的心形狀就像「刺眼的餘暉穿透…凸窗,照在地上…宛如散落一地的玻璃碎片。」無法拾起卻又放不下。為了獲得救贖,他再度回到兒時住所,躲進海馬迴那無人的所在,除他以外,只剩扭曲變形的褪色童年在發酵延續,去回味青春的啟蒙、初嘗愛情的甜,重新回想另一個毫無道理的發生,另一個無解的謎團。只要獲得任何一個答案,或許他就能從傷痛的大海裡起身,不再泅泳其中。
職業關係,麥克斯屢屢用知名畫家特有筆觸表達他對事物的比擬或想像,對美術涉獵豐富的讀者而言會是種趣味。除此之外,他特有的敘事方式:在一段回憶緬懷或事件陳述末尾,以一句個人化的評論作結,幽默的、犀利的、自嘲的、只有他自己才懂的,形塑出這個被過往幽魂糾纏的中年男人血肉。
我隨他在大海走了一回,就算不看第二遍,也要回到開頭重讀第一段,才算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