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關鍵字:臺北


一種在巷弄中呼吸老樹老房子的味道,或疾走或漫步在紅磚道的踩踏,思緒是想著那一個人那一個場所或空空如也,讀著迎面而來一瞥的臉孔與漸遠的背影,是生活,是台北。

撩起書寫台北的慾望。

想起清冷的冬天與妻在青田街牽手走過的老宅院,與家人一同享受金山蒸騰溫泉的滑潤,每個駛進辛亥隧道的鬼故事,不甘寂寞地閒晃在不夜的書店與最便宜的書局,啜飲一杯虹吸一杯義式一杯濾泡再一杯冰滴,隨手拾起開得大黃的木棉花。

食衣住行。

一盤五十元的高麗菜,一碗地瓜湯。剛爬完山的你坐在爸媽哥哥旁邊,背上還貼著爸爸為你擦汗的毛巾,將夠很多人吃的一份炒麵,撈進碗裡,以後,你就為了吃到一樣的高麗菜地瓜湯和炒麵,專程開車上來。

那是青少年的你少數自己買的衣服,骷髏頭眼眶深處閃著紅光,滿佈黑色胸前瞪人,厚實的棉紡已經洗成透光的薄紗,賣這衣的T恤專賣店不知何時已從西門町地圖上消逝,每天襯衫領帶的你,最喜歡穿的仍然是它。

跟坐隔壁的小女生說再見,今天你要搬家,從西區搬到中區,心中的不捨很快就忘了。然後國中高中大學,家從中區搬到南區,不需要跟同學揮別,只是換個公車搭。然後當兵,每次放假從台中搭飛狗回來都要花三個鐘頭。然後上班。然後結婚。然後你有了自己的家。

握著方向盤,牽起伊的手,往上瞧是捷運四節車廂透出的光橫曳過半空,像是《銀翼殺手》的場景,你心想,這真的是未來。過去的你是揹著書包,抓著把手,站在滿滿的公車人群中,窗外車水馬龍,你假裝不經意地轉頭欣賞那白衣黑裙的主人,每天在相同路線共處短暫時光的她,臉上的青春。

2008年的最後一日,我在台北,心卻帶著對台北的鄉愁。因為<關鍵字:臺北>,因為各人有個人的台北。

關鍵字:台北,以及王盛弘。圈套
關鍵字:台北 VS. 搖頭花onebyone
王盛弘--關鍵字:台北ChangPin的生活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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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poladroid


polaroid停產了,沒玩過的人怎麼辦?

那就poladroi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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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

蒙曼說唐:亂世紅顏


亂世紅顏?其實紅顏亂世!

不得不佩服蒙曼的說書功力,好似李唐武周的宮廷內鬥就發生在她眼前,她不過是做個實況轉播工作而已。也是,這本<蒙曼說唐:亂世紅顏>是繼<蒙曼說唐:武則天>之後,再將蒙曼在大陸電視節目「百家講壇」講述韋皇后、安樂公主、上官婉兒及太平公主追逐權力的故事,集結成書。

想起小時候讀歷史真是苦哈哈,一堆人事時地物要背誦,但是沒感覺的東西就是沒轍,不管用筆劃線劃幾次,眼到手到心就是不到,結果課本上畫滿熱血北斗神拳「你已經死了」XD,現在回想真該把課本留下來。

反觀妻一看到我在讀唐的東西,即稱「受外國影響,唐朝尚武,風氣開放,君不見有唐朝騎馬仕女俑出土,慢束羅裙半露胸,到宋朝社經保守,又對女性多加禁錮」。哇勒,高下立見,請受愚夫一拜~

<蒙曼說唐:亂世紅顏>感覺挺像聽吳姊姊說故事,講得活靈活現,讀得一愣一愣,不但對武則天後李唐時代宮中鬥爭有詳盡描寫,更有對各史家研究的引述及邏輯論證,有時分析,有時旁白,佐以現代觀點來看當時,好似「千年傳統,全新感受」,歷史的東西如此這般才有趣。但也因是在說故事,畢竟不是教科書,難免像是轉播評論員加油添醋,增加趣味也少了一些嚴謹。

蒙曼說唐:亂世紅顏試讀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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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午間女人 Die Mittagsfrau


依著父親的記憶,追尋祖母的足跡,茱莉亞‧法藍克寫下海蓮娜的半生,毋需向誰解釋,沒有道德判斷,而故事的無助壓抑歡愉殘忍竟真實地過份,我別開頭去,不忍卒睹。心揪在彼得不斷望著那扇他最後看見母親的門。

我看到女人各種樣子。

母親。我想像海蓮娜那一雙明亮清麗的眼睛,看著母親種種怪異行徑,瞪大著充滿困惑不解。而瑟瑪,海蓮娜的母親,就算曾經是上帝的子民,也再不能接收聖靈的光照,她顧著埋怨冷淡,退縮在除了自己沒有別人的世界,永遠不能也不願走出來。海蓮娜的身影,只是一再提醒她來不及抱在懷裡的兒子。

阿姨。不知是出於對堂妹的愧疚還是莫名的家族情感,法妮阿姨接納了離家的海蓮娜與瑪塔兩個從桎梏解放的靈魂,提供所有目眩神迷的一切,她揮霍,夜夜笙歌,沉迷在物質世界帶來的歡愉是僅知的生活方式。也許夜深人靜,她能感受到心底深處的空洞,所以才需要兩個姊妹來填補空蕩的屋子和永遠存在的寂寞。

姊姊。瑪塔是小海蓮娜的最親,給予她母親不能給的照顧,和不能嘲笑的青春啟蒙,隨著各自找到愛情的滋味,姐妹倆竟漸行漸遠,而瑪塔終抵擋不住迷幻世界的招手致不可自拔。

海蓮娜。被母親刻意遺忘的么女,被阿姨視為純真的象徵,被姊姊看作相依又憐愛的小天使,被愛人捧在手心,被丈夫棄如敝屣,被兒子觀之如天又恨之在地。她每一個被磨出來的選擇,似乎又將她推入下一個坑洞,讓一雙明亮柔和的眼神漸趨冷漠。

現實的苦難一波波,猶如午間女人之傳說,朝每個人襲來,不同世代的女人會選擇如何應對?將視線從書上移開,定焦在一片金色光線,是冬陽閃爍在小女孩綻放蓓蕾般笑容的臉上,宛如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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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小古董重見天日跌倒記

小古董就是Ricoh 500G,年紀跟我一樣,所以妻叫它小古董。

這捲還真是多災多難,前頭是很久沒用,拍了一張又重裝以確定,所以有曝,中間是機背它自己彈開,所以我才跟靜香老闆娘拿紅色橡皮筋五花大綁,後面是我自己讓它曝掉了。妻問前中後都沒了,那還剩什麼?我說還有前中和後中啊。

從五色鳥拿回光碟,送進電腦裡,左鍵往下點去一張張覽盡再往回,


妻說這張很有詩意,這捲有這張就值得了,我說這樣子嗎。




妻說我還喜歡這一張和這一張,
這一張光線打在臉上很美,閉著眼很舒服的感覺,身上也有影子。我說這一張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上面的漏光看起來好像把畫面搞砸了,卻又很妙很不一樣,眼睛閉起來是陽光很刺眼不得不閉。妻說我最喜歡這三張。

然後我想起我只跟妻說我貪心,過片到最後一張中間停住,還想再偷一張,硬拉拍完回捲結果感覺卡卡地,倐地又變輕,回辦公室坐下一撥開機背才知,底片和它家分開了,這一撥開也就漏光了。我忘記告訴妻,是什麼讓我到最後一張仍冒險偷張數。

是一隻尾巴被剪成兔子尾巴,跑起來更像兔子跳的黑白貓。

感謝Mari贊助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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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靜香 Shizuka


20081206,靜香 Shizuka


看這紅的渲染,磚牆都燒起來了。




半天一方,適打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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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龍紋身的女孩--莎蘭德討論區

寂寞龍紋身的女孩官網分享對書中主角莎蘭德的看法。

她,莎蘭德,是亞斯伯格人。亞斯伯格人對內心想法不加矯飾的直率呈現,往往被視為不適當、不尊重和反社會。很難想像這樣的成長過程有多艱辛。

她,莎蘭德,是新一代的勇者。因為尼爾蓋曼讓寇洛琳說:「如果心裡很害怕,卻還是不顧一切的去做,那就是真的勇敢。」史卡德也是要很多杯波本才能辦案,布魯斯偉恩要掩藏真我才能讓蝙蝠俠上場,超人要找電話亭才能換內褲...離題了。

莎士比亞雖說:弱者,妳的名字是女人,但善加利用,『弱者』的形象也是一種讓敵手鬆懈心防的方式。

我讀龍紋身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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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曼說唐:亂世紅顏試讀節選

麥田寄來的試讀節選:

權謀!奮鬥!歷史!

繼比小說還精采的《蒙曼說唐:武則天》後,

且看蒙曼再來,說一口如戲般精采的唐朝史!

《蒙曼說唐:亂世紅顏》 序言

南朝宋人虞通之在其所著《妒記》中講過一則有趣的故事:東晉謝安的妻子劉夫人生性嫉妒,不許謝安納妾。謝安的子姪都很替他不平,有一天相約來勸劉夫人。怎麼勸呢?他們在劉夫人面前大談《詩經‧螽斯》一篇。《螽斯》不是通過昆蟲螽斯的擅長生育來讚美文王的妻子不嫉妒,所以文王才能子孫成行嗎?劉夫人聽來聽去,明白孩子們的意思了,就問:「這首詩是誰寫的呀?」孩子們回答:「周公寫的。」劉夫人笑著說:「周公是個男人,自然這麼說,如果讓周姥寫,恐怕就不會這麼說了!」其實,就唐朝,乃至從古到今的整個中國社會而言,無論制禮作樂,還是講經修史,不都是「周公」而非「周姥」嗎?正因為有這樣的文化傳統,所以當我們在史冊中看到魏元忠激烈地反對安樂公主當皇太女時,會視他為忠臣烈士;而看到祝欽明主張讓韋皇后充當祭天亞獻,則斥之為奸佞小人。甚至,這個擁有皇太女和亞獻皇后的時代,也被我們稱為亂世,打入另冊。

然而,所謂亂世,不正是異端思想的發源處嗎?在武則天成功打破女子不得稱帝的規則後,更多的女性認為,女人和男人一樣,也可以擁有公權力。唐中宗一朝,垂簾聽政的韋皇后上表,請求所有不因為丈夫或兒子的功勞而獲得封爵的婦女,都可以把封爵傳給子孫;與此同時,姝秀辯敏的安樂公主則要求唐中宗立自己為皇太女!也許,無論是韋皇后還是安樂公主,都只是想循著武則天的足跡成為女皇,但是,從思想史的角度看,這卻是一些顛倒乾坤的要求。韋皇后的請求意味著,女性可以傳授政治權力;而安樂公主的要求則意味著,女性也可以繼承政治權力!這樣的要求,其實是想把武則天的超常發揮常規化;這樣的想法,也不啻是中古中國的男女平權宣言!

如果女皇成為可能,那麼,女性入朝為官不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嗎?聰明如上官婉兒,未嘗沒有這種想法。中唐詩人呂溫寫過一首《上官昭容書樓歌》,詩的起首便是:「漢家婕妤唐昭容,工詩能賦千載同。自言才藝是天真,不服丈夫勝婦人。」婉兒號稱「內宰相」,然而,內外之間的界限一定就如此嚴格嗎?

毫無疑問,韋皇后等人的女性意識與她們的政治企圖緊密相關,但這並不代表女權本身的虛妄。事實上,一個與唐代的社會現實相違背的普世價值——男女平權觀念正隱藏在醜惡的政治鬥爭中。同樣弔詭的是,也正是政壇紅妝們的理想與奮鬥,使得當時的政治鬥爭更加醜惡。

假如她們成功了,又如何呢?雖然人們常說歷史不容假設,但我還是忍不住玄想。我覺得,歷史曾經有多種可能,就像人生也可能有多種際遇一樣,人類所作出的一切選擇,都只能是實然而非必然。但是無論如何,有選擇就會有犧牲,犧牲掉的可能風光旖旎——如同那些薄命的紅顏;然而,換來的也許更加波瀾壯闊——如同令人低迴不已的錦繡盛唐。其實,歷史的矛盾性與複雜性不也正是歷史的生命所在嗎?


四個女人,一台好戲,演繹亂世紅顏悲喜!

(以下分別截選自書中段落)

韋皇后

──韋后崛起

為了打擊功臣勢力,震懾相王李旦和太平公主兄妹,唐中宗李顯先是和韋皇后通力合作,然後又一起拉攏武三思,組成了李、武、韋三家政治聯盟。在這三方聯盟中,李家有名分,武家有實力,那麼韋家又有什麼呢?雖然韋皇后當時也效法武則天垂簾聽政,同時開始拼命提拔自己的娘家人。但是無論怎麼折騰,韋家畢竟人員寡少,根基淺薄,在這個聯盟中還是處於劣勢。

其實要是換個角度想的話,處於劣勢也不打緊,古代不是講夫婦一體嘛,她這一方雖然有點劣勢,可是加上李顯這方比較強勢,夫妻結合起來不還是強勢嗎?可是韋皇后卻並不這麼想。這位韋皇后是個極有政治野心的女人,她不想一輩子僅僅給李顯當賢內助。十幾年的流放生活讓她想明白了一個道理——權力這東西太可貴了,如果沒有權力,甚至連生命都不能保障。另外,這麼多年的共同生活也讓她把中宗李顯這個人給看透了,這傢伙就是個窩囊廢,自己比他強一大截呢,為什麼一定要去輔佐他,當他的賢內助呢?與其輔佐他,做他背後默默無聞的小女人,還不如乾脆自己做皇帝,也嚐嚐當家做主的滋味。所以韋皇后一直想要出頭,並視她的婆婆武則天為偶像。雖然武則天當年曾讓她吃盡了苦頭,害得她父母雙亡、四個弟弟全部夭折,可是一旦自己也當了皇后,處在風口浪尖上高處不勝寒時,韋皇后還是立刻明白了武則天,而且還忍不住把武則天樹為自己的楷模,想當個武則天第二。

在微妙局勢下,李重俊政變成了韋皇后勢力崛起的一道分水嶺。在此之前,她還相對比較收斂;而在此之後,她馬上就囂張起來。政變消弭後,韋皇后和唐中宗李顯分別得到了一個尊號,唐中宗被尊為應天神龍皇帝,韋皇后則被尊為順天翊聖皇后,如果仔細回味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兩個尊號與當年唐高宗和武則天並稱天皇天后,何其相似。得到了新的尊號,韋皇后馬上信心百倍,高調登場了。那麼韋皇后在政治舞臺上有怎樣的表演呢?


安樂公主

──安樂弄權

到這個時候,大家都看出來了,韋皇后的種種行為,簡直就是當年武則天的翻版。面對韋皇后所表現出來的效法武則天的野心,有一個人最高興了,這個人是誰?就是安樂公主。

安樂公主當初因為爭當皇太女,激發了李重俊政變。在那次政變中,別人倒都還好,只有安樂公主損失最為慘重,她的丈夫和公公都被殺了,這對她的勢力可是個巨大的打擊呀,這讓安樂公主心裡很是不痛快。

正當安樂公主鬱悶之際,韋皇后開始大張旗鼓地發展勢力,安樂公主一下子又興奮起來了。為什麼呢?因為她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所以高高興興地投入到火熱的生活中去了。

最直接的表現就是她又結婚了。這次的駙馬名叫武延秀,小夥子長得玉樹臨風,一表人才。當年在安樂公主的婚宴上第一次見面,安樂公主就看上他了。當時夫妻雖然沒做成,做叔嫂也不錯呀。從此,武延秀就經常到嫂子安樂公主那裡做客。一來一往時間長了,安樂公主就發現,這個小叔優點太多了,不僅長得漂亮,而且還很內秀,多才多藝;能說會道,還會跳突厥土風舞,正好用來奉承喜歡新鮮玩意兒的嫂子。所以說,這兩個人其實早在武崇訓活著的時候就已經暗度陳倉了,現在既然武崇訓死了,武延秀就順理成章地由替補隊員轉為正式的了。

母女之間在政治上相當默契,儼然就是一個政治聯盟。可是,韋皇后殫精竭慮所要做的,恰恰是要挖這棵大樹的牆腳,把這棵大樹撂到,取代中宗的統治。如果韋皇后真的能當皇帝,安樂公主當皇太女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為什麼這麼說呢?安樂公主能夠順利當上皇太女嗎?

上官婉兒

──婉兒草詔

唐中宗暴薨後,韋皇后思慮再三,最後還是決定,乾脆利用一下死皇帝唐中宗,以他的名義頒布一份遺詔,讓小兒子李重茂接班,不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嗎?畢竟皇帝的遺命是無上權威呀。另外,自己以皇太后的身分臨朝稱制,也最好寫進遺詔之中,這才名正言順,當年武則天不就是這麼幹的嗎?所以,當務之急就是給中宗炮製一份遺詔,只要遺詔一出來,一切問題都好辦了。那這個遺詔怎麼撰寫,由誰來主筆呢?韋皇后把當時的第一才女,同時也是機要祕書上官婉兒找來了。跟她如此這般地說了一通,讓她草擬一份所謂的中宗遺詔,拿這份遺詔說事兒。

韋皇后把事情交給婉兒,這可到了婉兒一生的一個大關節上了。這個遺詔怎麼個擬法呢?婉兒開始開動腦筋了。按照韋皇后的授意,這個遺詔無論如何得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第一,讓十六歲的李重茂接班當皇帝;第二,讓韋皇后輔政,就像當年的武則天一樣,裁決軍國大事。

然而,重俊政變結束後,婉兒倒是有意識地疏遠韋皇后了。

既然開始疏遠韋皇后,那麼她想要親近誰呢?她想親近李唐皇室,因為婉兒覺得,既然像武則天這樣的政治強人,最後都選擇了回歸李唐,可見李唐王朝復興是大勢所趨。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在這個原則問題上,自己絕不能站錯了隊。可是,在此之前她跟韋皇后走得太近了,想要親近李唐皇室也不好轉圓。現在,機會終於來了,何不利用起草遺詔這個機會,向李唐皇室伸出橄欖枝呢?可是,怎麼才能讓這份遺詔既符合韋皇后的設想,又能體現李唐皇室的利益,還能讓人明白她的功勞和用心呢?

太平公主

──姑姪聯手

唐中宗死後,韋皇后在大臣的蠱惑之下,廢棄了太平公主和上官婉兒苦心起草的遺詔,扶立小皇帝李重茂,排擠相王李旦,自己臨朝稱制,做起了女皇夢。為了早一點當上女皇,她效法武則天,緊鑼密鼓地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整個長安城也是戒備森嚴,殺氣騰騰。這些措施一出臺,馬上惹怒了一個人。

誰呢?太平公主。如果韋氏當皇帝,她可就十三不靠了,而且以她的身分,肯定無法見容於新政權!怎麼辦呢?坐以待斃,這可不是太平公主的性格;向韋皇后獻媚討好,苟且偷生,這也不是心高氣傲的太平公主能做得出來的事。那剩下的只有一條路,就是跟韋皇后拼了吧,置之死地而後生。

跟韋皇后拼,怎麼拼呢?正在太平公主反覆謀劃、一籌莫展的時候,有一個人來找她了。

這人是誰呢?相王李旦的兒子李隆基。一看見李隆基,太平公主就動腦筋了。政變這麼大的事兒,李隆基不去和自己的爸爸商量,倒來找自己,肯定是另有所圖啊。他到底有什麼想法呀?這李隆基是庶出的老三,他在相王的兒子中並不占優勢,無論自身條件有多優秀,都輪不到他接相王的班,更不用說當皇帝之類的好事了。可現在他看出時局有變動的可能,想要瞞著爸爸,自己建立奇功,混一個皇帝當!想到這裡,太平公主的眼睛一亮,思忖著:這不正是我要找的人嗎?就跟這個年紀輕輕、沒有什麼名分的三郎合作謀劃一場政變吧!一旦政變成功,擁立根本不知情的相王李旦當皇帝,再讓這個沒有什麼名分的三郎當太子,就如同平白送給相王父子一個大禮包,他們豈能不感恩戴德,讓自己隨心所欲呢?太平公主姑姪雖然各懷心事,但是兩個人需要相互借力,所以一拍即合,馬上達成一致,姑姪聯手搞政變!這次政變,能夠順利拯救李唐王朝嗎?

欲知詳請,敬請期待《蒙曼說唐:亂世紅顏》!

蒙曼說唐:亂世紅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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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研習營 Haunted


有人問朱天文其書<巫言>標題之意何指?朱回答說:「假設社會一個光譜從右到左,假設最右是社會化,最左是非社會化,我自己對巫的想法是他在最左邊,不能再左的左邊,一跨過這界線,可能就會被歸為瘋子、一個神經病。」所以作家勒頸上吊,讀者咋舌扯髮地站上這界線搖搖晃晃無法自己的那當時,這本<惡搞研習營>一把就推你過界。

不管看的是小說還是電影,恰克‧帕拉尼克(Chuck Palahniuk)的<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建構出一個迷人的世界,很虛幻但是很迷人。不計其數的書迷影迷喃喃唸著鬥陣的八項規定(也可能只記第一和第二:You don't talk about fight club),沈浸其中。十年後,<惡搞研習營>只有一個規定:在三個月內完成作品,就能活著出去。

然後你發現19個人沒有人想遵守規定,23個故事,21首詩,1篇小說,在你面前放盡氣力失控旋轉。這些號稱自己是來寫作的人,其實早已心死,被過往的陰影捆綁追殺,如同原英文書名<Haunted>,而研習營恰好是他們將部份的自己遺留世上的最佳場所。然而,不管是急於脫口,抑或應央求而說,每一個被敘述的故事都極其詭異瘋狂,有青春期滿腦精蟲的白癡、超虎爛自然療法的神秘功效、活在審美標準荼毒的女子、樂極生悲的有錢人、噬血的媒體記者...,你嚴重懷疑其真實性,但人性的荒謬無知和扭曲又讓你不得不說天底下什麼事都有可能。

你恍然大悟,其實這是必然的演變,儘管只有幾吋距離,牆內牆外卻是完全隔絕的兩個世界,這些人的心靈關在軀幹裏,儘管牆內早已糧食匱乏,黴菌叢生,鎖上門丟掉鑰匙的人卻是自己。

如果某天夜裡,發覺手上有筆寫下第24篇都會傳奇時,最好想起來:你不會想跟一群「作家」獨處的。

帕拉尼克在全美及歐洲巡迴宣傳朗讀書中<腸子>這篇時,計有73個人昏倒。我沒昏倒,一開始就乖乖地吸一口氣屛住,看完,猛一抽氣,裂開嘴無聲地笑了,然後一轉念想到我的腸子,笑容就漸漸凍結在屎臉上。然而繼續往下看,我才發現每閱讀一篇需要休息一陣子,因為休息是為了看下一篇更絕望的故事。

恰克帕拉尼克《惡搞研習營》:在密室中創造惡夢傳奇
藍色雷斯里的陰暗地下室
Haunted 惡搞研習營C'est Moi, Jerocca !
【試讀】惡搞研習營 Haunted -- 我是你眼中的蘋果用我的眼睛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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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日 星期三

閃亮城市 Shining City


看多了推理驚悚犯罪勵志奇幻科幻歷史青少年文學自傳,需要來點嘻笑怒罵的鴉片。

有沒有一本書從頭到尾充滿犯罪,卻不讓人恐懼厭惡,只覺好笑;滿滿十八禁的字眼,卻不感覺猥褻低俗,只是莞爾(這樣說會不會沒人想看了,噗),然後這本從去年開始期盼的書就出來了。

翻開第一頁,就讓沒有女友的宅男腦袋充滿聲色的想像,接下來十三歲小朋友猶太教成人禮的奢華變形令人咋舌,然後就在主角馬可思發愁工廠被遷到中國而頭毛快抓光的時候,天下掉下來一間應召站!中年失業老男人搖身一變成皮條老爹,好似書中自有馬戲團,一整個歡樂!

習於隨勢漂流的中產階級,一覺醒來卻發現腳下懸空,夾擠在生計、家人期盼、親情缺憾之間,正徬徨時,迎面撞上大塊金錢、性的誘惑。人生劇烈的轉折,馬可思的大小腦不停運轉思辯,試圖在迷霧中尋找安全出路,來不及找到答案,卻一屁股坐上雲霄飛車,緊緊抓住沒啥保證的安全帶,載上全家一路瘋狂滑行,唯一可做的就是,祈求老天保佑過彎速度別太快,水泥地別太硬。

感覺皮條老爹變身之前的佈局稍多了些,莫非是我等應召站等到心急?電影版權已賣出,誰會飾演馬可思?腦中浮現的是約翰庫薩克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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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隨手拍(20081201)


百年辦公室瓦片屋頂修繕。








天邊的一抹微笑,金星木星雙星拱月。你,拍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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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墨水血 Inkspell


就像替每個愛書人完成鑽進那一本書的孩提夢想,讀著讀著不禁也隨之微微激動起來,墨水世界第二部曲,出乎意料地好看。

命運既定論與未定論在這裡輪流上演精采戲碼,也唯有在小說世界這兩者方能共存。故事腳色的生死際遇就寫在紙本上,對他們而言,《墨水心》就是一部命運之書!作家是神,操控世界,而讀者是觀察員,縱然每晚的床上閱讀情緒深受情節牽引,就算有心也只能袖手。然而墨水心已經打破界線,讓故事腳色躍出紙上,與讀者,甚至是作家,共筆喜怒哀樂,對故事腳色而言,不但既定論暫時退場,甚至能掌握讀者的生死,與讀者時刻互受影響。《墨水血》更進一步,讓讀者進到書裡,參與故事線的發展。於是命運之書不再是命運之書,未來與生死均掌握在故事腳色自己手中。

玩得最淋漓盡致的例子,就是松鴉。作家(這裡已分不清是費諾格里歐還是柯奈莉亞.馮克)創造出這個無名的羅賓漢,讓流浪藝人傳唱,而松鴉的範本就是主角莫,當毒蛇頭的圖書館員將抄寫下來成書的松鴉英勇事蹟帶到莫的面前,幾等於創造出讓莫得到故事腳色強大能力的機會,只要美琪將文字唸出聲。美琪想到了,莫必定也想到了,但他放任機會縱逝。然而接下來我們發現,殘酷與恐懼,讓莫自己選擇拾起劍,揮舞如同松鴉般英勇,即使他不這麼認為,卻依然成為文字的具體實現。命運之既定與未定在此進行了一場激烈辯論,犀利,柯奈莉亞.馮克!

皮格馬利翁,那位愛上自己嘔心瀝血雕出的美女像的君主,他的作為後被引伸出皮格馬利翁效應,即人們會盡力作出符合他人深切期望的行為。墨水血也寫了皮格馬利翁效應,而且是真正的--費諾格里歐愛上了自己筆下的人物,看似多麼荒繆的念頭,卻也彰顯出創作者對自己心血的驕傲與珍愛。

《墨水血》在一場戰役後暫告段落,當命運的轉輪脫離說書人之手,故事開始掌握自己的節奏。

墨水血elish的蘇哈地
《墨水血》柯奈莉亞‧馮克荒蕪年歲
書寫與朗讀之力/試讀《墨水血》Carol 卡蘿的床頭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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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

第十四道門 Coraline


中文版沒有Dave Mckean的插畫!實在是減弱不少威力阿。

在寇洛琳穿梭第十四道門來去真假父母的家時,必須經過一條深黑甬道,同樣的轉換方式亦出現在<失物之書>中,大衛塞過花園牆洞,進入黑暗,發現身在空心樹幹裡,向前走去卻到達森林,最後找到失物之書後循原路回家。探求在兩個世界間轉換的原型,不禁想到希臘神話中,Orpheus到地獄去尋找被蛇咬死的妻子Eurydice,他的七弦琴與哀傷歌喉,感動冥王,破例讓他帶回妻子,並交代不可在途中回頭,但在見到地上的光亮剎那,Orpheus禁不住回頭望,於是他的愛妻再度落入陰間,留下Orpheus悲痛欲絕。這一段從黑暗到光明,地獄到人間,走過漫長甬道的旅程,體現胎兒經產道到這世上新生意味。

新生,是因為在另一端世界的冒險,給予主人翁回頭檢視真實世界的機會,試著撥雲見日,聽未曾聽的,看未曾看的,發現一直在那裡未曾缺少的,也未曾遠離的。我們習於視而不見,置身在無安全感的陌生環境,反促使我們重新思考已擁有的,才懂得珍惜,知道去保護。

不需要青面獠牙,不需要血肉糢糊,怪物眼眶裡簡單的兩顆黑鈕扣,就足以在心裡投下小小的恐懼種子。

Dave Mckean,你去叨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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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回眸


久沒看痞子蔡的作品,其實也只看過<第一次的親密接觸>,而且是的,是在BBS上看的,十年後看<回眸>,一樣簡單,一樣好笑,一樣還是適合網路閱讀。

還記得刻痕滿滿的木書桌,和從窗口斜射進來的金黃光芒。「回眸」,是給與痞子蔡一起長大變老的讀者量身訂做的,我們一起分享錄音帶、《那一夜,我們說相聲》(雖然書裡引的是《這一夜,誰來說相聲?》,但還是那一夜說起來順口)、英文老歌、羅大佑、冷笑話開始流行的年少回憶,重溫青春的悸動、過去的美好,也再一次提醒自己回不去了。

「遺忘」,帶點urban legend的風格,可以看作是家常溫馨文字版的《我的失憶女友》(50 First Dates)、《今天暫時停止》(Groundhog Day)、《記憶拼圖》(Memento)。

「遇見自己,在雪域中」值得注意的,不在題材,而在寫作方式。痞子蔡將西藏經歷轉化成小說,佐以相當數量的旅行圖片,跨足旅遊文學,亦跳脫小說一般框架,頗有實驗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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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0日 星期四

奔跑的記憶 The Memory of Running


我一直以為這是一本真實故事,即使明明知道不是,還是這樣看待它。

心碎,該如何收攏拾起?一片一片拼回原貌?哭不出來的史密西,心底快爆炸,跨上紅色老萊禮單車,把碎了的心留在再也沒有爸媽和蓓莎妮,空蕩蕩的家,上路,出發。

啤酒、蝴蝶餅和香煙,取代成香蕉、蘋果和三明治,就這樣踩著踏板,爬不上去的坡就下來推,下坡就讓它滑,累了就停下,休息夠了再往前騎,天黑就走進路旁的玉米田、向日葵田,躺在星空下。什麼都不想,也什麼都沒法想。

在路上,史密西傾聽別人的故事,別人也傾聽史密西的故事,關於蓓莎妮的一切,那個美麗聰慧的姊姊,和她腦袋裡的聲音。史密西說著諾瑪、棒球、釣魚、畢業舞會、越戰和失蹤的蓓莎妮,說著歡笑、淚水、無奈、瘋狂和永不離棄的愛,說著說著,也因著諾瑪的愛,史密西的心漸漸拼回來,就像新的一樣。這一場療傷之旅,交錯的兩個世界,史密西單車橫越美國的追尋與蓓莎妮的身影,慢慢互相妥協,終能獲得安息。

小說裡美國警察對貌似流浪漢的人非常不客氣,毆打開槍樣樣都來。

電影製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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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二

血之書--裂骨之章


<裂骨之章>跟濺血之章比起來,感覺這本氣勢稍差了一點?

「裹屍布的自白」即使成了一圈一圈裹屍布,仍然會疼痛,會受傷,是對身體的記憶仍殘留在靈魂之中?

「人骨遺骸」蓋文最先放棄的是工作、愛人的選擇權,再來是出賣靈肉的同意權,然後是身份,接著是回憶,最後是臉孔、是生命。將一切抹去,不願再承受任何感覺。

「新莫格街謀殺案」捨不得經典永留存在最後一個句號的時空,巴克將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繼續延續,用他的風格。

「冥界盛事」賽跑,是人類不斷追尋突破極限的象徵,失去取勝的意志,就墮入惡魔的手中,駭客任務動畫版之World Record有類似的運用。

「嘮叨鬼和傑克」最接近喜劇的一篇,不,根本就是喜劇,定義:無可奈何地嘲諷現實的悲苦,沈重而荒誕,苦悶而可笑。

「替罪羔羊」獻上羔羊,獻上敬畏,任意毀壞牲祭,觸怒怨靈的後果,就像哥吉拉從東京灣誕生一樣,是人類自找的。

「賈桂林艾司的意志力及其見證」即使包覆了令人坐立不安的虐殺與恐怖,在看似女王蜂血腥異色的外衣底下,這仍然是一個尋找真愛的故事。

「電影之子」如果說我們的一部份都留在觀影感動的瞬間,徘徊在戲院放映廳裡,聚集形塑而成約翰偉恩、瑪麗蓮夢露,那麼,最應該出現的不是別人,應該是針頭人阿!!!

the damnation game尖端不是說要出,怎麼出到不見了?

年假日記--成人的兩種面貌satanspenis
克里夫巴克《血之書:裂骨之章》藍色雷斯里的陰暗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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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世界搜藏家


跨越歐亞非三大洲,他是英國軍官,是間諜,是醫生,是朝聖者,是探險家,不過他的真實身份是十九世紀的背包客!

流浪是天性,是生活方式,大半輩子在英屬印度、阿拉伯、東非與其他異國度過,理查.法蘭西斯.柏頓從旅行中獲取生命養分,似乎不斷的移動才能令他感覺自在,不安定的心注定漂泊,這不就是背包客的理想狀態嗎?

伊利亞‧托亞諾(Ilija Trojanow)從多人觀點敘說、談論、標識柏頓從當地人看來種種匪夷所思的事蹟,混雜十九世紀各個人種對自身及彼此間的觀感:白人端持著統治和優越的心態殖民、傳教;印度人將白人稱為鬼佬,恨惡殖民的掠奪,又將穆斯林稱為行割禮人,輕視真主信仰;穆斯林則說印度人狡猾,詰問白人的目的;非洲人懷疑白人要來侵佔土地。

全書劃分三部。第一部英屬印度,遇見刻骨銘心的愛,師從印度導師,與將軍進行殖民對文化侵略的爭論。僕人諾卡蘭像是深怕無人知的說書人,寫字員拉齊亞則是這世代每天守在電腦旁,迫不及待地盯著旅行文學部落格更新進度的讀者,急切地想知道柏頓一頁一頁的遭遇,儼然已成為中毒的粉絲,他的心情被暗暗認同:「這就是我每天掛在網上做的事。」不僅如此,拉齊亞不得不為的書寫欲望,與諾卡蘭確保述說的故事必須有人聽到不可,恰恰就是部落格作者的寫照!

第二部阿拉伯,冒充穆斯林,前往麥加朝聖。總督、酋長、卡迪三口相聲隆重豋場,柏頓的一舉一動被實實在在地從不同面向檢視,同時揭露阿拉伯人對西方的思維與想法。第三部東非,遠征叢林,不停向所經部落繳納貢古(禮物)。聽故事的人從兩個、三個擴展到黃昏時在自家庭院拉椅子閒磕牙的一群人!故事在插科打諢中一再被複述,每次都不太一樣,像是帶著生命。

這一切一切發生在濕婆神之夜慶典、大清真寺的肅穆寧靜、巫師將母雞大卸八塊之間,豐富至極!

文化的大強子對撞何致和
找尋自我、行萬里路。《世界搜藏家》栞 の 心靈角落
Ilija Trojanow 的《世界搜藏家》張牙舞爪蛙小小
文化經驗的越界與體驗-《世界搜藏家Der Weltensammler》九樓五四三
《世界搜藏家》尋找自我的探險家Voreingenommenheit
汲析存在之本質--伊利亞‧托亞諾《世界搜藏家》補夢人
探索未知的自我──《世界搜藏家》小云的隨便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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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之書--濺血之章


尖叫化為長翼黑影在天空飛翔,恐懼變成巨人在暗夜狂奔,像個遊魂我踏入奇異而華麗的國度,讓鮮血漫淹過我的腳踝,小心翼翼在地鐵車廂裡屏息穿梭,在燒燬的教堂門後躲避,我極力睜眼將一切納入眼球之內,絲毫未覺循著我紅色足跡一路而來的惡魔喘息。

<濺血之章>看過養鬼吃人,讀過阿巴拉特,讚嘆過血腥靈魂,我不知道克里夫‧巴克(Clive Barker)的小說原來這麼讓我心砰砰跳...

「血之書」,亡靈,大聲嘶吼著不想被世間遺忘,與西蒙與瑪麗的情慾一樣地充滿生命激情,但就像性慾無從宣洩的太監用力撕咬,只能將澎湃的執念刻劃在血肉上。電影即將發行,預告不太吸引我,怎麼會這樣...

「人肉午夜快車」紐約,充滿活力就像是有生命一樣,地下鐵屠宰手是祭師,驕傲地向這城獻上牲禮,餵養先人。原本常見的誤入邪教小鎮的鄉野怪談,蛻變成現代城市版的吃人祭壇。隱喻無數生命迷失徬徨在紐約,這不斷大口大口地吞噬獻祭的城市。電影改編成午夜人肉列車,更接近都會傳奇,到位的演技與突出的特效,將人肉列車駛入恐怖片新境界。唯對列車的由來解說不太相同,變成是區防魔界進入人間的必要存在。

「妖怪頭雷克」肉頭兄如果作成公仔,一定很有趣吧。但是如果照1986年電影版本的就免了吧。

「恐慌」人性實驗的反噬,將不人道的科學實驗與恐怖故事做一強而有力的結合!

「山丘上的雙城」集體意識一旦失控的下場就是滅亡?本篇的創造力和想像力令我拜服得五體投地。光是閱讀文字已渾身起雞皮疙瘩,非常非常期待雙城巨人若一朝化為影像,是怎樣懾人的光景。另外,我想賈德和米克就是巴克和他的愛人David吧。

「性、死亡、星光」人生是永不落幕的戲?就算生命結束,show must go on!題材是舊了點,但寫來就是不同。

「父親的骨肉」巴克特有的具象惡魔,苦行僧式的從沙漠公路遠遠地列隊走來,要歡呼收割五年前栽種的子息。顛覆人類起源,子弒父的人倫慘劇!?

「豬血藍調」很詭異的一篇,豬終於從動物農莊走出來,只是這隻豬要的不是政治,不是權勢,而是...

克里夫巴克《血之書:濺血之章》藍色雷斯里的陰暗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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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盲視 Blindsighted


往下翻一頁都是困難的,像是乾澀的喉頭努力地吞嚥不在那兒的口水。閱讀過程彷彿烏雲密佈,落下的卻不是甘霖,是冰雹。再回去翻臉譜的文案,原來人家早就警告過你了,這是一本冷酷的小說,看吧,你不聽。

這本書是給吃非常重鹹的人看的,殘忍流在兇手的血液裡,藉著法醫莎拉之手,解剖刀重複落在兇刀劃在讀者腦子裡同一個位置,加倍留給讀者猶如屠宰場的印象。然而這並不是一部典型女法醫探案小說,莎拉忠於職責協助調查,深切盼望犯人早日繩之以法,僅此而已,她並沒有意欲主動追兇,但兇手對她卻有不同想法。

書名取盲視之意何指?原文blindsighted,在科學上的定義為:由於腦部主要視覺皮質層受到部分破壞引發的視覺障礙,其對刺激(物體的運動)的反應卻有極高正確率,有認為是視覺訊息透過視覺皮質層以外其他途徑被傳遞至腦部處理。如試圖延伸其字面意義,或可解釋成為「看見那看不見的」。放在犯罪(推理)小說的範疇,指涉的意義可以是犯人是誰的蛛絲馬跡早已揭露,而調查的人(讀者)茫然未覺,直至最後一刻揭曉始恍然大悟,這是該類型小說最主要的趣味所在。在本書我則將它解釋為,人對自身與他人間的關係視而不見的盲點,讓每個人都心事重重。夫妻之間看不見彼此的需要,無法敞開心胸洩露心底事;女人希望男人用她喜歡的方式愛她,但永遠不願意直接告訴他;摸不清頭緒的男人,只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愛女人然後碰壁;甥舅反目,直至悲劇逼使兩人互動,方知血緣間的羈絆如此強烈,個性是如此相像...

每個人都是渴望擁抱的刺蝟,讓我們的摯愛流血。願我們都能看見那看不見的。

盲視是Karin Slaughter成名作,並開啟了The Grant County series系列,包含:

Blindsighted 2001
Kisscut 2002
A Faint Cold Fear 2003
Indelible 2004
Faithless 2005
Beyond Reach* (US)
Skin Privilege* (elsewhere)
2007



以此為是,以此為視。-讀凱琳.史勞特《盲視》
游擊隊講義
看到很生氣(試讀「盲視」)就是愛寫東西
用心看見所看不見的《盲視》徜徉於書海中
「看不見」的恐懼──我讀《盲視》(blindsighted)Serena 的小書房
盲視Blindsightedelish的蘇哈地
無法評定眼簾所見的:《盲視Blindsighted》玥璘書窩
南方小鎮,以及難以捉摸的人生可能性──讀凱琳.史勞特的《盲視》Waiting,or Not Waiting
Lectura。《盲視》La Ciudad Solitaria
試讀:盲視看見一隻魚在雲朵上跳芭蕾舞
走出內心的黑洞:凱琳‧史勞特《盲視Blindsighted》失語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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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迷宮MAZE


即使結尾讓讀者看到了心裡預期的景象,仍然無法抹去同時發現部份真相帶來的錯愕與憤怒,在此我要和主角滿一起指控恩田陸對我的情感詐騙。

我以為全書最精彩的描寫在滿的心理崩潰,害怕古老遺跡使人消失的力量,滿站在無人谷地裡,漸漸失去現實感,就像是在疏離社會中被孤立的人,否認自己的實體存在,否認生存的價值,最終仍回到人類知識追尋最基本的原點:我是誰。

話說從頭到尾,四人調查小組一直在吃吃吃,連隊友都消失了,還是要吃吃吃,就連最後真相的揭露,也是在餐桌上完成,這樣說來,滿應該是餐桌神探,而不是安樂椅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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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星期一

聖骨拼圖 Map of Bones


雖然試讀的時候猜錯拼圖了,整個拼圖全貌仍是有趣得緊。

故事一開始,西格瑪中隊總部就知道可能有內奸,隨著情節進行,小組和西格瑪總部還有我都在猜測到底誰是漏洞,設法要引蛇出洞,因為太過入戲,我幾乎要以為每個人都會是敵方奸細了,接連猜錯兩個,都是被作者搞得風聲鶴唳的。

故事裡有關基督教各式各樣傳說實在多到翻,並均佐以相關史實來穿鑿附會,增加了連連看的可信度。一道道的謎題設計得緊張有趣,機關重重讓我樂得就當個旁觀者,看看下面又會出什麼料。

比起帝王龍廷與正義一方007般的打鬥情節,及神祕力量的追查與展現,黑暗的家族秘密才是足以毀壞人心。稚子無辜,卻被上一代只為追求力量與不知所謂的使命,枉顧親情,淪為手中棋子,真正是令人唏噓不已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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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的眼睛


亞斯柏格症候群不是一種疾病,是人類身心的一種存在形式,廣泛性發展障礙的一種。

亞斯伯格人對內心想法不加矯飾的直率呈現,往往被視為不適當、不尊重和反社會,他們欠缺的其實僅是其他人與生俱來的社交手段、對話時符合預期的回應。但這個世界對不依循常規走的人,總是排斥、貼標籤、視其為麻煩人物,亞斯伯格人內心沒有善惡意的行為,從外表看極可能被解釋成惡意。

很幸運也令人感佩的一點是,約翰身為亞斯伯格人的症候及因此受的遭遇,並沒有讓他退縮到自己的世界,事實上,他想要跟人在一起,因此他觀察別人的舉止,學習著去作出同樣的反應。加上異於常人的專注力,讓他能更輕鬆地瞭解機械、電子方面的事物,約翰得以研發遊戲、開公司修理高級轎車,甚至替KISS樂團製作特效吉他。現在亞斯伯格人的特出漸為人知,甚至也被作為小說的題材。

約翰用幽默真誠的筆觸寫下半生的遭遇,自出生始就是亞斯伯格人的他,人生經歷卻比一般人瘋狂精彩的多。每個人生下來就是不一樣,就算是個性上有缺點,不用苦惱,也不要設限甚至壓抑,放開心胸接受自己,才能像約翰一樣活出精彩!

天,這封面實在可愛到爆!

讀書心得:看我的眼睛(Look Me in the Eye:My Life with Asperger's)旭日之丘
約翰羅賓斯《看我的眼睛》:進入亞斯柏格症患者的心靈世界藍色雷斯里的陰暗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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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Somebody Cafe'


20081019,Somebody Cafe'|貳拾陸巷,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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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6日 星期四

長路


如果說要意識到死亡,才能感受活著的美好,這一條長路,卻讓人知道生命同時也可以殘酷。儘管如此,唯有續向前走去,才能親眼證實路的盡頭會不會開花。

長路是Cormac McCarthy寫給孩子的書,骨子裡是一個父親老年得子的感激,他說,希望讓人們知道珍惜生命中的擁有。

衰敗的世界像是大滅絕後的景象,灰雨,枯草,荒城,男人帶著孩子往南方海岸走去,因為溫暖氣候,或許也因大海是所有生命搖籃的記憶。男人是孩子的天,孩子是男人的唯一,彼此是互相的世界。當路上見到的幾多是披著人皮的生物,因著軟弱與自私,從人墮為魔。男人與孩子不禁在想還有沒有好人跟他們一樣在路上?也許在遙遠的彼岸也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孩子正引頸窮目尋找他們的身影。

孩子非常執著於他們自己是不是好人。引申出的疑問,是人為了活命而殺人甚至食人,能否以為正當。在物資極度缺乏之際,若僅僅是偷搶他人財物,得否以自身之生命權面臨消亡主張道德上緊急避難?蓋他人之生命亦繫於這僅存之罐頭毛毯,誰搶到誰的存活機率就大,只顧自己活命難道就是壞人?如果你搖頭說不算,那界線劃在哪裡?

對神給予的使命與對神的嚮往,是在蠻荒求生存的信仰,更是慰藉,只有相信神的大能尚存,才有勇氣繼續向險惡的未知緩步前進。那是盼望,是期待,是對此生無能為力的寄託。神的使命到底是什麼?我以為是神應許的青草地和溪水邊,是旅人終能歇息之所,倖存者得以生活之處,是孩子能安心長大,明天會更好的承諾。因為有使命在肩上,才不致輕易放棄,不被灰暗的環境和人心擊倒。

『I will kill anyone who touches you. Because that's my job.』

一讀再讀也不致厭倦。

險路勿近是長路的前一本作品。

漫漫長路,以及成為一個人的最低限度----閱讀Cormac McCarthy《長路》斯人讀舒適
無止盡的「長路」,無止盡的愛就是愛寫東西
《長路》試讀心得 The Roadnidhoggs 's Blog
生命盡頭的崎嶇蜿蜒,《長路》栞 の 心靈角落
【文學廚房】我們都走在末日浩劫的長路上 – 讀《長路》有感Yiling 的 文學.廚房
讓愛伴你走過──《長路》日光小巷
<試讀>一切都消逝的世界,只剩希望;但若連希望都失去了,還剩什麼?-「長路」蠍子的私人空間
生命自成一個圓~我讀《長路》(The Road)天空島
遙遠的旅程——《長路The Road》九樓五四三
[閱讀] 晦澀的難題:《長路》黑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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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隨手拍(20081004)

家附近走走看看,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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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日 星期四

馬修.史卡德(續)

《黑暗之刺》珍妮絲說:「你按了門鈴後,站到路邊磚道上,這樣我才看得見你。我會把鑰匙丟下去,按鈴時注意二長三短,好嗎。」

珍妮絲也是酒鬼(馬修會說是常喝酒的人,一開始馬修跟所有酒鬼一樣,拒絕承認自己有酒癮,大言不慚地說只要他想,隨時可以戒掉),因為她,馬修才知道匿名戒酒聚會這種活動,參加聚會有一陣子是馬修的日常活動,「我的名字叫馬修,今天我只聽不說。」儼然也成為經典名句。

《八百萬種死法》妓女執業的態度,不就與我們面對自己的工作時一樣?法蘭用大麻讓自己容易進入狀況,催眠自己是皮條客的摯愛,像是一個敬業的演員;愛寫詩的唐娜只在乎能安安靜靜的寫詩,不用為生活勞心就好;露比就是來賺錢的;瑪莉露一開始欺騙自己賣春只是為了收集資料,然後又欺騙自己隨時可以輕鬆離開。如果不能衷心從工作取得一丁點樂趣的,不如早些認清自己是上面的哪一種,可以及早準備。

「錯在這個鬼城市,」《八百萬種死法》老媽被電視機炸彈害死的男子說,錯不在街頭的混混?也不在無能的政府?卻是在這個城市!這到底是因為紐約的獨特性,還是因為城市是人們生活最基本的單位?「他媽的紐約。」警察喬.德肯如是說。

在喝酒與不喝酒的選擇之間,《八百萬種死法》找馬修幫忙脫離神女生涯的琴.達科能死了,如果無論喝不喝酒,琴都會死,馬修問自己那為什麼要戒呢?既然都會發生可怕的事,為什麼要清醒著去迎接痛苦呢!?《刀鋒之先》一起參加戒酒聚會的艾迪死了,大家在意的仍是艾迪死時有沒有喝酒!如果一個人都要死了,就算他喝點酒又怎樣!?琴的死說的是人對周遭環境不可逆的無力感到悲憤,艾迪的死則在談人的意志力,死或不死反倒其次,人的自由意志重要性高於死亡。

《酒店關門之後》這是馬修喝的最多的一次吧,奇怪的是,當馬修在酒館裡打屁聊天或是調查案子的時侯,我感覺他的清醒,反而在一間酒館走到下一間酒館之間路上,像是漂浮在波本裡載浮載沈。
「最後的召喚」──我嚴重懷疑應該翻作「最後一巡酒」或「酒店關門之前」也不錯。
於是,我們又過了一夜,
吟誦表演什麼都來,
每個人都知道他終會孤寂,
當酒店關門之後。
於是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敬每個人的歡喜與哀愁,
但願杯酒的勁道,
能撐到明天酒店開門。
我們踉蹌走出酒店,
像一群麻木不仁的舞者,
每個人都知道他必須問什麼,
每個人也都知道答案會是什麼。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酒如利刃腦子碎成片片,
反正答案一點也不重要,
問題也就無人提及。
我那天心碎不已,
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補完好,
如果我帶著醉意出生,
我或許會忘掉所有悲傷。
所以我們乾掉這最後一杯,
有一句話我們永遠不說出來:
誰有一顆玲瓏剔透的心,
他就會曉得何時心碎。

《到墳場的車票》馬修付出慘痛的代價,伊蓮重傷,康妮和一干無辜人等因為和馬修有某種關連導致被殺,千金難買早知道,你永遠都會猜測自己如果當初沒作那個決定(或如果作了),事情會不會就不是現在這個樣。然已經沒有時間讓你去想這些,只能趕快去糾正錯誤,冷靜地,拋開憤怒和懊悔,因為你知道這就是你該做的,就像馬修宰了那個該死的變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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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日 星期三

時光閃電(續)

話說今天收到時光閃電試讀活動贈書,除了拿到免費新書的喜悅之外。居然發現...



商周擷取了一段我的試讀心得收入讀者迴響之列,



這還不夠爽,爽的是...



被放到書腰上去了耶!

不小心就拿出來炫耀了一下,啊~要低調要低調。

我的時光閃電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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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聖骨拼圖

參加尖端贈書活動。

一開始就是兩大塊拼圖片朝讀者襲來,第一塊是西元一一六二年,肩負將聖骨送給科隆大主教重任的車隊遭受伏擊;第二塊是今時科隆大教堂內發生大屠殺,聖骨被奪。是誰又為甚麼要搶奪聖骨,是一團謎,雖然不知道需要多少片拼圖才能解開謎底,意外地,這兩塊拼圖似有相連接的一邊。

那足以將兩塊拼圖拼貼在一起的,是同樣均有身形壯碩異於常人的巨人現身。一一六二年伏擊聖骨運送車隊的巨人薩拉森人「菲拉伯斯」是偽教宗維克多四世的幕僚,當時的真教宗則是亞歷山大三世,真偽教宗之爭直到一一七七年腓特烈一世簽署威尼斯合約承認真教宗後始告終,沒錯!就是將聖骨送給科隆大主教的腓特烈一世,在政教混亂的年代,腓特烈一世的立場前後不一,只為了增加皇室及政治上的權勢,他一開始承認的是偽教宗,直到一一七六年舉兵兵敗後始承認真教宗,而科隆大主教其時正為腓特烈一世的宰相。由此混亂的局面可見當時政教的互相奪權,以及教廷與各地教會間的分崩離析,聖骨就在這樣的年代從米蘭被送到科隆。

第二個巨人則是出現在科隆大教堂強取三王聖龕的神秘修士團首領,比常人多出一個頭的體型,莫非是薩拉森人「菲拉伯斯」嫡系後代的遺傳表徵?亦或是「菲拉伯斯」跨越千年的亡靈陰魂不散地要達成討回聖骨的使命?

聖骨的作用是什麼?是誰為奪聖骨不惜濫殺無辜?古老的聖骨秘密一旦揭露,是否會對人類的未來造成無可彌補的毀滅?風雨欲來,隱隱感覺散落四處的拼圖蠢蠢欲動,為阻止秘密組織的魔掌繼續伸出,葛雷‧皮爾斯率領的美國國防部直屬西格瑪中隊,必須找出其他線索,完成聖骨拼圖!

聖骨拼圖(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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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

馬修.史卡德

我叫馬修,是個酒鬼,不喝酒的時候,我喝咖啡,不加糖,不加奶精,用波本當基底。

每天從旅館醒來,我從一家酒館晃到下一家酒館。在酒館與酒館之間,我偶爾會接受朋友要求我幫忙做一些事。我做事的方式,就像一隻不會玩新把戲的老狗,緊緊咬住骨頭不放,有時候,只要咬得夠久,骨髓就會跑出來。

在酒館與酒館之間,經過教堂的時候,我會走進去找奉獻箱,投入十一奉獻,沒有禱告,偶爾點個蠟燭,這是我跟上帝之間的秘密,好像這樣做就不會有鳥事發生在這個罪惡城市,至少不會發生在我身邊。聽起來純粹是偏執幻想,不過我還是會這麼做,除非那天剛好我要清阿姆斯壯酒館的酒錢、房租、寄錢給我的前妻和孩子。

除了已經搬走的人,每個我在紐約認識或遇見的人,都對生活在這個城市有一套自己的想法,不管他們用的句子如何不同,聽起來都很無奈,他們談論著要離開這裡,但是屁股卻像被人家用瀝青黏在椅子上。

在戒酒的日子裡,如同戒菸要貼尼古丁貼片,我的替代品就是工作,我靠它驅走每個想要來一杯的夜晚,也因此偶爾會弄得自己很憔悴很狼狽。

我的名字叫馬修,今天我只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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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隨手拍(20080921)

20080920-21,花蓮瑞穗,1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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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日 星期五

隨手拍(20080919)

午休,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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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貓

20080918,中壢,中原大學,路燈下車頂,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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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龍紋身的女孩


千禧年系列的首部曲,而我已經等不及要看二部曲了。

一個正義感強烈卻把自己搞得灰頭土臉的中年記者,一個身懷絕技試圖在殘酷世界裡生存的年輕女子,一個年事已高心願未了的老企業家,在謐靜的北歐小鎮揭開一個大家族的瘡疤和一個數十年不可告人的秘密,掀起滔天巨浪。

中年記者老布的頭腦和年輕女子小沙的能力合體之後,儼然就是名偵探柯南,老布的頭腦清楚、心思縝密,小沙天生就對電子、機械、物理、化學有一套,她不止是技客,還是駭客。然而…「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犯人,就是你!」任一句柯南名言若從老布或小沙的嘴中吐出,都會很突兀,因為如同柯南的限制是被變回孩童而不能將真實身份告訴小蘭,老布因為錯誤報導被告上法庭,媒體公信力盡失,變成跛腳記者。小沙欠缺與他人互動的能力,從而被判定失能,被社會視為邊緣人。

老布是心懷理想的媒體人,正義化身的無冕王,這樣的媒體現實中不存在於台灣,想到這裡不禁悲哀,如果台灣有一個像普立茲新聞獎的獎項,台灣媒體會不會自重一些?不然也來個爛蕃茄指數吧!小沙是極壓抑的,原本情緒表達已經出現障礙,在歷經不愉快的成長過程後,日子一久,越結越厚的保護層讓自己都感受不到真正的愛恨情緒,只有一閃而過的憤怒,這壓抑極易被誤認為是冷漠。這兩個搭不在一起的人,要如何才能攜手合作?尤其一男一女的組合總易引人遐想,共同歷經患難的真情,是否有可能在這兩人的心中萌出愛的嫩芽?事實證明是前途坎坷啊!

作者對媒體、企業家、社工機制的觀感和責任提出一定的看法,具備這些身份的人是否真正去執行我們賦予他們的角色定位,或只是利用這些身份帶來的權勢?從小說中不難發現作者一再提出質疑,是不是人們掌控權力時就會想用來剝削他人呢?難怪我在小說裡看到非法正義的時候會直呼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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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角色如果死了,我可能也不要活了WC看看©好書太多,朝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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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3日 星期六

時光閃電


隨著夜漸深沈,時光閃電很快地揭露了美女科學家的過去,一個延續到未來的理論物理惡夢成真,伴隨而來的是令人髮指的大逃殺。

根據弦理論,宇宙至少由九維以上組成,時間──是人類從未踏足的一維,我們所有的經驗和知識在這一維中全都派不上用場,儘管如此,人們仍急切地想要了解時間的奧秘,或許是想要掌控一切的欲望使然,過去發生了什麼事?未來會如何?我們想要滴水不漏地都抓在手中。然而,伸手進高帽裡抓出來的,會是小白兔,還是噬人猛獅?額頭滴著汗、顫抖著手伸進黑不見底的帽子裡的我們,心裡仍七上八下的驚跳著。人都是一樣,做了才來後悔,就像在廣島投下原子彈的飛行員,注視著升起的蕈狀雲,喃喃自語道:「天哪,我們做了什麼。」

除了對未知物理空間如履薄冰的戰戰兢兢,時光閃電還提供了另一種視野:裡面有著冰山與沙漠、颶風與海嘯、巨大爬蟲類深夜迴盪的吼叫聲、善與惡、黑暗與光明。人類祖先經驗的積累靜靜蟄伏在意識底下,生物上稱為生命記憶,或稱遺傳記憶,就駐留在細胞的遺傳物質裡,一代一代流傳下來;心理上則被榮格稱為集體潛意識裡的原型,在夢、幻覺、幻想、神經症中無意識地表現出來。遺傳記憶或原型,讓不同生活經驗的人對藝術發出同聲讚嘆,對宇宙大能生出同樣熱烈的渴望,時光閃電則提出另一種發展可能性,同樣對過去景象產生「衝擊效應」。

瑞士的大型強子對撞機LHC,也許很快就會證實時光閃電僅是驚悚恐怖的科幻小說,還是預言?在此之前,何不盡情享受閱讀時光閃電帶來指數破表的驚嚇!

除了人物的安排太過巧合以外,不斷的懸疑與推理,與女主角的好身材一樣,還挺讓人想從頭看到尾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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