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

律師男孩 Lawyer Boy: A Case Study on Growing Up


你瞧,第一年的大學生活真是水深火熱,不是人過的,好慘。什麼,你懷疑?說每個一年級大學生都嘛是玩到瘋掉,哪裡可能有我講的這樣。嘿嘿!你唸的一定不是法律系喔。

法律系有件神奇的事,就是一年級的教科書可能得等到升上二年級才讀得通,明明書上每個字都看得懂,可是內容到底講了什麼,好像講得出來卻又不真的清楚。要是再加上諸子百家對問題點的各式各樣解答,每個老師的邏輯都不一樣,那要釐清爭點就更像是霧裡看花了。

莫怪乎美國的法律系是學士後的學制,要進法律系還得先考LSAT測驗(測驗內容還真像智力測驗)。等於是昭告天下,如果你沒耐心玩邏輯遊戲,你就會被刷掉,同時也彰顯出這個國家對學習法律的嚴肅與認真。

然而不管是在哪裡修習法律,從《律師男孩》裡可以知道,一接觸到這門學問,人啊不由自主地就會法律名詞上身,到巷口小7買個關東煮國民便當,也要想一下牽扯到幾個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啥嘛子法律關係的。而瑞克‧雷克斯學到的,則是在咖啡館唸書時不忘來個約因原則加上禁反言原則大合體招式把妹,還真有用哩。

從一個只能做做學力測驗的門外漢變成替同學遇到的疑難雜症抽絲剝繭的法律生,瑞克靠的是夙夜匪懈主義是從,十足的努力。可是等一下,怎麼在這麼繁重的課業外他還豔遇不斷趣事連連啊,這是魔術吧,媽媽!

【試讀筆記】法學院新參者日記《律師男孩》微風過處,海潮香
試讀)根據統計憂鬱症的比例,律師高居榜首-律師男孩魔女的毒藥
我讀-律師男孩蠍子的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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